债务企业名称:鞍山市江华物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鞍海路30号
债权总额:2,199.60万元(截至2019年8月20日)
债权情况
我公司自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分行接收本债权,现拥有债权总额2199.60万元,其中本金528万元,利息1671.6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机械设备以及第三人纪华名下的位于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30号的一处土地使用权, 面积合计13,494平方米。该债权已涉诉,法院判决原债权人对抵押土地在债权额329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债务企业概况
鞍山市江华物资有限公司原名为鞍山市千山区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04月16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纪华。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住所: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鞍海路30号。经营范围:钢材、木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品)、建筑材料、装璜材料经销、木制品加工制作、服装加工销售。登记状态:吊销。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与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相邻,地理位置优越。且该债权已全额涉诉,现处于司法执行阶段。从债权效力上看,不存在重大瑕疵,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